根据《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宛财农综﹝2021﹞1号)及《关于下达<南阳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宛发改代赈[2023]113号)文件精神,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南阳市级财政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54万元分配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南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4万元,用于建设唐河县上屯镇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衔接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项目。
公示单位: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唐河县人民政府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唐河县监督电话:0377—68938389
电子邮箱:thnjk163.com
唐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主题词:关于2023年南阳市市级财政预算衔接乡村振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2191412511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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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