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唐河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导航图标

您的位置:

首页

 > 

子站信息

 > 

公示公告

遗失声明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12-05 09:17:00 来源:

    唐河县龙潭镇中心学校(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不慎遗失,法定代表人为:黄松顶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5月23日到2021年5月23日。特此声明作废现予公告

             

唐河县龙潭镇中心学校

             2023125


主题词:遗失声明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12050917003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2-05 09:17: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上一篇:2023年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5号)
下一篇:农药行政许可信息唐河县祁仪供销社农药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