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2021-2022年度村卫生室校验周期共有16家村卫生(所)室校验期限到期前三个月内未到我委申请医疗机构校验,现16家医疗机构均已超过校验期,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现我委拟对上屯镇杨背村卫生所等16家村卫生所(室)予以注销,注销登记批准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印章同时废止,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将注销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唐河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受理电话:0377-68951798
唐河县卫健委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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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10261617129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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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14:36: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