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监督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我局对2022年全年20个预算单位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项目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计抽查项目30个,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3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公告内容检查
1、采购意向公开。检查的30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均符合要求。
2、采购公告发布情况。被检查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都能按照(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规定格式发布采购信息。
3、采购结果公告。在结果公告效率方面,检查的30个项目均能够及时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提高采购效率.
二、采购文件编制
1、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检查项目中,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且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加分等上限优惠措施。
2、采购文件抽查。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共抽查的30个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未发现存在文件编制问题。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抽查的20个采购单位中,大多数单位都能够按照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积极提高采购效率。
2、合同公告及备案。我县依据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检查的30个项目中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唐河县祁仪乡尚冲建筑用大理岩矿资源储量地质勘查项目(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2-48)未能及时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上述存在问题的相关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原因,针对委托的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不到位、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下一步唐河县财政局将对发现的问题追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2年7月1日
主题词: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7010000001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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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