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南阳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宛法政办〔202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各单位自查所提清理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为此,我单位组织起草了《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编制意见与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5月5日至6月15日。
二、征集方式: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thxsfjfzs[at]163.com。
《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主题词:《关于废止及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5050000002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