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于2021年5月16日,对源潭镇党委书记曲向东同志2019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曲向东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5月出生,唐河县上屯镇人,本科学历。曲向东同志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源潭镇党委书记职务,负责源潭镇党委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曲向东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推动本地区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政治纪律、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50000元
源潭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2021年账面反映列支建足球场拨款250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有关问题按要求已基本整改完毕。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曲向东同志任源潭镇党委书记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的审计结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445561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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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4:45:5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