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竣工或已完工的施工项目,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欠薪线索、欠薪案件或欠薪举报投诉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予以退还。
通过梳理和现场踏勘,拟退还保证金(保函)项目如下:1.唐河县滨河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建设项目;2.唐河县第十一小学扩建项目;3.唐河县第六小学扩建项目。
投诉电话:0377-68989833(劳动保障监察局)
0377-6858717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70110011441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7-01 10:01:1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