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主要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农业生态绿色发展,完成我县的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促进我县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更进一步,防止随意处置、粉碎、掩埋、焚烧、丢弃,改善田园环境,减轻耕地污染,保护水源,保障农产品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培养农民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唐河县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5方面内容,主要对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时间安排、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
(一)明确2022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目标任务。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254.213吨,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1592吨,回收率达到9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县有回收中心、乡镇(街道)有回收站、村居、农药农膜销售与使用者建立回收点。
(四)强化科学分类处置。回收的废旧农膜送至县级回收中心,县级回收中心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处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豁免条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豁免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加大行业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加大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
(六)农药包装废弃物补助标准。为提升回收工作的积极性,对各乡镇(街道)回收站,按农药废弃物按2.5元/斤,农膜按0.3元/斤给予补助。
主题词:《唐河县2022年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解释说明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5091057188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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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10:57:1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