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古城乡1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唐河县新一佳购物中心2021年10月29日销售的红萝卜,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唐河县新一佳购物中心2021年10月29日共购进红萝卜10公斤,购进价每公斤2.5元,售价2.76元,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检数量)。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3031041572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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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10:41:5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