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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上屯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上屯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2-02-25 16:14:14 来源:

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屯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调解仲裁委员会

 任:田  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李路加   党委副书记

        曹兴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郭  卡   农业中心工作人员

        杨书太   信访办主任

          满   司法所所长

        柴金龙   自然资源所所长

          涛   财政所所长

        刘会艳   林站站长

        李迎新   水利站站长

        曲良同   甘河湾村支部书记

        丁海涛   丁岗村支部书记

          航   农业中心工作人员

(二)调解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中心,李路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机构职责

上屯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适合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特点的仲裁程序、仲裁方法等仲裁工作规程,有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化解土地承包和流转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仲裁员;

(二)受理仲裁申请;

(三)监督仲裁活动。

 三、经费来源

上屯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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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02251614141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2-25 16:14: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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