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41号)等精神,县“放管服”办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梳理全国130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南阳市66项“跨省通办”事项和唐河县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共梳理县级可办“跨省通办”事项156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对暂无法实现“跨省通办”事项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实现;已实现“跨省通办”事项要认真贯彻落实,完善相应配套工作流程和服务措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跨省通办”知晓度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附件12021年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docx
主题词:关于公布唐河县“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2242101386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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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21:01:3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