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规定,由零售药店提出申请,经评估小组书面、现场评估,并经集体评议,拟将唐河县东旭大药房、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星江路店等16家零售药店纳入唐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唐河县东旭大药房有限公司
2.唐河县正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3.南阳市和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南阳德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桐河店
5.南阳名正大药房
6.南阳名正大药房黑龙镇店
7.唐河县赤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8.唐河县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9.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星江路店
10.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文峰路店
11.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新春路店
12.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新春南路店
13.张仲景大药房唐河星江南路店
14.张仲景大药房唐河公主路店
15.张仲景大药房唐河友兰大道店
16.张仲景大药房唐河北京路店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
凡对公示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377-60282619
唐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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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10081134462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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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11:34:4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