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南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餐具,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唐河县郭艳华饭店
1、抽检基本情况:
当事人郭艳华饭店,清洗消毒时间为20201202的小料碗共20个,现场抽样小料碗2个,经河南中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检测报告编号:ZCJC-SP)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当事人使用的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9131029588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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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10:29:5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