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经营者:
为维护全县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防疫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县广大经营者提醒告诚如下:
一、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遵守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坚决杜绝不正当价格行为。全县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全县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和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全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
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68979589”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希望全县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恪守商业道德,努力做到“信誉第一,诚信为本,文明经营”,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我县防疫用品及药品市场价格良好秩序,为取得抗疫斗争的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主题词:关于规范唐河县防疫物资及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8041738134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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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17:38:1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