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种猪场(站):
按照豫农文[2021]187号、豫财农水[2021]35号文件精神,我县采用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定的方式选取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种公猪品种和质量。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豫南黑猪、淮南猪、南阳黑猪等)。要优先选用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遗传评估成绩优秀的种公猪;同时,供精种猪必须有猪瘟、非洲猪瘟、蓝耳病、口蹄疫、伪狂犬等动物疫病监测报告。
2、供精单位。必须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选择独立建站,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设施且管理规范、种畜系谱档案齐全的站(场)作为供精单位;供精单位采精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配备有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
3、申报材料。《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资格认定的技术员资格证(并在县级备案)、30头以上供精种公猪系谱资料、引种证明、运输检疫证明、购猪发票及相对应的动物疫病监测报告、仪器设备清单等。
4、时间要求。符合以上条件且愿意申报的供精单位,请于2021年7月28日前把申报材料报畜牧股,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唐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
主题词:关于申报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7201530003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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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15:3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