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2021年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唐河县2021年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我县境内所有河道、水库等天然水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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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03010941438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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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09:41:4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