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及应用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 》(国发[2014]21号),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第631号令),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郑州分行、省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豫发改财金[2015]993号),《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的通知 》(豫发改财金[2018]895号)及《关于印发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指标及迎检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宛信用办[2018]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第三方公众征信平台在我县的推广应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建立及应用企业信用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的经济身份证,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更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立身之本。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在全县所有企业中树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的信用导向,不断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使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征信对象
经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崇尚诚信理念、恪守信用的企业(单位)。
三、企业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简介、商标、联系方式、主营业务、行业分类等。
(二)政府监管信息。企业基本资质: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证证书等。行政信息: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检查、表彰、奖励、荣誉、惩罚决定等,以及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的判决和裁定。
(三)银行信贷信息。各商业银行对企业信贷等级评定信息,各民间借贷机构对企业的信贷记录、评价信息。
(四)行业评价信息。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对企业的评价、表彰、奖励、处罚等信息,水、电、气、通讯、物业等公共事业对企业的评论、评价记录信息。
(五)媒体评价信息。各级电台、电视、网络、报纸等对企业的评价信息。
(六)企业管理信息。企业财务信息,有专业资质的企业管理、培训机构对企业的认证信息等。
(七)市场反馈信息。包括合作伙伴、消费者、交易对方及员工等主体通过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在线实名提交的评价信息。
四、信息采集方法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通知辖区有意向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填写《企业综合诚信承诺公约书》和《信用档案申请采集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由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唐河县分支机构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填写的《企业综合诚信承诺公约书》和《信用档案申请采集表》内容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经确定后录入企业征信系统。
(二)县工商、税务、金融、保险、质监、审计、食药监、监察、公安、法院、司法、住建、新闻媒体、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向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唐河县分支机构提供企业相关信用数据,积极支持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
五、信用档案管理
(一)为恪守“客观、真实、公正”的独立第三方国际征信准则,由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唐河县分支机构负责全县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见证、核实、录入、评判结果及整理登记、日常管理工作。
(二)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受委托的征信服务机构要及时向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补充、更新企业的信用文件和数据。做好企业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的记录,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县发改委负责对受委托的征信服务机构全程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征信业务依法合规开展,切实发挥好征信系统的作用。
六、信息公示
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七、推动信用信息产品的广泛应用
(一)参与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报告、立信单位牌匾、立信单位证书、信用等级证书、立信二维码、实地认证。建立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指定主体信用记录采集工作,拓展信息采集内容和范围,采集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全面规范的信用主体信用档案。同时设立信息采集点;采集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全网开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每半年度提供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工作排名,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二)开展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共建《信用大讲堂》学习和培训,在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www.11315.com)大数据平台信息库,将立信商户信用信息共享至唐河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整合形成商户完整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有益整合。
(三)开展联合奖惩与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在商贸、金融、租赁、旅游、环保等领域形成联合奖惩机制的市场化应用。开展对黑名单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培训和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失信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积极探索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www.11315.com)大数据平台和信用信息资源统筹分析,每年选择1-2个领域行业或社会群体进行信用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和预警,为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五)大力开展综合信用服务试点工作——诚信唐河公共可视化惠民工程(简称:公共信用可视化工程)。
根据专业化的综合信用服务及创新产品优势,打造“互联网+征信+政务+商务+信贷+电商”优化服务、惠民利企的“诚信唐河”模式:即“一企一档案、一户一网店、信用网址二维码;城乡一体化、实体融合电商、征信全面覆盖”。推广应用“公共信用可视化工程”,率先在全县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行业试点开展工作,通过公共信用可视化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全面推动唐河的信用信息工作。
(六)应用信用修复。
八、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崇尚诚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
(二)要从信息采集渠道的源头设定严格把关机制和纠错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信用档案记载和反映的内容严禁弄虚作假,凸现信用信息的公信力。
(三)遵循国际征信惯例和相关法律要求,采用统一征信标准、统一数学模型下的信用分值(信用评级)计算方法、统一数据库、统一查询平台,确保企业信用档案分值的可比性、通用性和实用性。依托互联网载体,使企业信用档案中的信用信息实时生效、有证可依、有据可查。
(四)为方便和服务企业申报和登记以及应用部门查询,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绿盾企业征信服务办公窗口。
(五)各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四位一体的信用体系机制。
县信用服务窗口电话:60352315 60353315
附件:1、企业综合诚信承诺公约书
2、信用档案申请采集表
2019年1月3日
附件1:信用承诺书
河南省企业综合诚信承诺公约
为加快建设诚信中原、文明河南,引导全省商务领域共同打造诚实守信的经商环境,提高我省企业的信誉度,由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河南省企业界发起制定并公布如下诚信承诺公约:
第一条 树立诚信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将诚信贯穿于企业一切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条 遵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坚持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依法纳税,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公道,保护生态环境,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员工技能教育、劳动保护和人文关怀,不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切实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
第三条 建立诚信制度, 营造诚信氛围
完善企业诚信制度,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做到有章可循,奖惩分明。明确信用管理内容,落实信用管理责任,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开展诚信教育,用诚信理念教育员工,开展诚信单位、诚信集体建设,营造诚信氛围。
第四条 坚持诚信经营,创建诚信品牌
坚持诚信经营,加快技术创新,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商品或服务,不做虚假广告,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不销售对消费者安全和健康有害产品。加强安全生产,符合国家节能要求。注重企业品牌形象,创建诚信品牌。
第五条 遵守诚信公约,自觉接受监督
恪守诚信公约,及时把企业的基本概况、信用评价、企业自律、消费者反映、舆论监督、荣誉称号等内 容实事求是地记入诚信档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诚心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自愿参加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诚信企业示范创建“百千 万”工程,接受相应的诚信评价、进入退出、纠纷协调、违约认定和失信惩戒处理。
本公约体现全体缔约企业的共同意愿,各缔约企业在此庄严宣誓,以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公约各项承诺,并请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约由缔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企业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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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01191525204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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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19 15:25:2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