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养犬居民:
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对居民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让养犬赢得更多的快乐、尊重和友谊,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遵守公德,规范养犬。除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外,城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其他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
二、加强管理,爱护环境。不放任犬只进入广场、游园、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不得让犬只进入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含动物医院)等单位。不得让犬只在马路边、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大小便;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
三、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居民休息时段,自觉为爱犬戴上嘴套。犬只外出时,要使用犬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四、做好防疫,避免传染。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并对犬只进行检查。必要时,交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对病犬、伤犬、死犬妥善处置,不随意遗弃。
五、遵规守纪,依法养犬。市民养犬如违反《南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为了使社会更加文明美丽,下一步唐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流浪犬、无主犬专项捕捉收容行动,严查遛狗不牵绳、流浪犬乱窜等现象。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响应此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文明养犬人,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唐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文明养犬倡议书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7311752436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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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17:52:4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