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县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依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通知精神及《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防疫工作实际,现就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推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经县政府同意后,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错峰等方式有序复工复产。
二、落实管控责任
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三个指南(见附件)要求,落实好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三、加强执法检查
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营业前,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和执法大队同时上交《疫情防控期间经营门店复工营业承诺书》,后经执法部门核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核查通过后方可复工营业。县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也将加大对复工复产营业后的企业的督查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停。对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直接或间接导致疫情扩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开放疫情措施指南.docx
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5日
主题词: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5291515145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15:15:1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