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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加强“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0-05-29 11:31:2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现将做好“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管护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建立管护队伍,落实村组划片包干制度,明确管护责任人,压实管护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各级道路两侧宽林带管护,严防各类毁坏树木现象发生。各乡镇要将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工作相结合,发现毁坏林木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移送林业部门处理。

二、强化工作措施,深化宣传教育

1、“三夏”期间,各乡镇要突出抓好人为及收割、播种机械破坏林木现象管控,尤其要加强对新植幼树管护,指定专人统筹协调麦收、夏种作业,严防因机械作业、牲畜耕作、焚烧麦茬、麦秸等造成的毁林现象的发生。

2、严禁宽度超过2米的大型麦收机械进入林带作业,树木周围1米内严禁使用机械收割,严禁在林内堆放秸秆、杂草等易燃物,严禁拔树收割作业后再进行栽植,确保“三夏”期间林木安全。

3、各乡镇要及时组织相关村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显位置、重要路段设置管护宣传横幅,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林木管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爱林护林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自觉做到爱护树木、保护林木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查毁林案件

“三夏”期间,各乡镇、县森林公安局和林政稽查大队要组织巡逻队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毁坏树木行为,杜绝人为损毁,防止人畜破坏。要持续加大打击涉林犯罪力度,对毁林案件,特别是毁坏新栽树木案件,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全县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行为。各乡镇要采取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毁坏廊道树木线索(举报电话:68998110、68922438),巩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林业局要加大对各乡镇“三夏”期间林木管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总结林木管护经验。对管护到位,效果良好的,提出表扬;对因管护不力造成林木毁坏,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唐河县大造林大绿化指挥部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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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052911312969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29 11:3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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