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兴唐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2020年,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全面统筹,强化领导,有力实施,紧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高。通过优化管理方式、完善监督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开效率、拓宽了公开广度。我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政府信息管理,一年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主要表现在平台建设和基础配置上,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平台建设和管理,购置相应电脑等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监管方面,我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布张帖受理和监督电话,加大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指正,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按有关上级要求开展;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违规违纪的现象,没有因此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改进和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全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 政务公开的项目:
(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上级部门及本单位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方法和时间
1、通过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兴唐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职权、工作流程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定期在新闻媒体介绍本单位工作事项;公布服务承诺;公示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3、及时公示新的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以及政务事项的变化情况。
4、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内公开相关内容,在需要时,随时对内公开有关内容。
六、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
1、主动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应当在唐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服务指南、触摸屏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在信息生成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本级政府提出申请。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主动公开的事项,将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务信息。对于当场可以答复或提供的要当场答复和提供;不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特殊情况下经兴唐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政务公开预审制度
拟公开的事项必须经各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由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4、政务公开公示听证制度
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后再向社会公布。
5、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
本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政务公开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投诉人。
6、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作风和行风评议体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四)兴唐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六)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不合格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7、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法规科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分。
(1)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4)违反法律法规,泄露相关的;
(5)政务公开中的其他违纪行为。
(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处理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处理相对应的原则。
(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对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造成一定后果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政纪处分(同时违反党纪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政务公开工作。
(五)凡出现前述政务公开五种违纪情形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在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呈报分管领导和党工委研究审定。
(六)被追究对象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应于接到处理通知后30日内向本级或上级监察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题词:兴唐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12917185441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17:18:5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