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全县进一步扩散,根据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11号公告和《唐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Ι级响应机制要求,现就道路管控期间的车辆通行办法公告如下:
1.道路管控期间,凡是带有明确标识的医疗急救、消防、警用车辆、邮政、宣传、电力、燃气等车辆及保障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送车辆(运输蔬菜米面类生活物资、垃圾车、油罐车、企业生猪调运、饲料运输、医疗废物运输车、无害化处理运输车)出入唐河县境内,由各卡点严格检查、检疫、登记后放行。
2.对于出入唐河县境内的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各卡点要开放绿色通道,优先检查、优先检疫、优先登记、优先放行。
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保障热线:0377-68922509
2020年2月1日
主题词: 唐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 公 告 (第6号)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2011200133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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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2-01 12:00:4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