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0年1月30日,邓州市穰东镇人居民穆某阳(男 44岁)驾驶私家车违规营运载客,由邓州送至新野,驾车返回途中在未经核实乘客身份的情况下私自搭载两名湖北籍居民到南阳姜营机场乘机,并收取车费200元。当晚23时许,穆某阳驾车经过姜营机场执勤卡点时被南阳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发现并查获。经现场工作人员检查,两名乘客均有发烧症状,我市疾控部门迅疾对两人送回原籍隔离观察。 针对穆某阳实施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涉案车辆当场移交交通部门暂扣并做进一步处理。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1月31日
1.31 星期五 平安南阳 编辑:吴林聪 审核:王 龙
主题词:南阳公安警情通报(20):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新区分局】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01311654445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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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1-31 16:55: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