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共计支出161.1573万元,已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发放完毕,现将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
现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1.1573万元。
使用原则
根据中共唐河县委、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唐发【2017】6号)、中共唐河县委办公室、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边缘易致贫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唐办[2020]14号)、中共唐河县委办公室、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唐办[2020]2号)文件要求,全县实施建档立卡、边缘户、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贫困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一是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城镇困难职工居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于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按照国家“一补”标准发放,此资金由国家和县财政各承担50%;对于非寄宿边缘易致贫户、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500元、初中生625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二是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家庭、城镇困难职工居民普通高中(中职)学费、住宿费,对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于复读等原因造成无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县财政予以资助。
三是县外就读。2017年至2020年期间,我县在县外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办理相关资助,对于在就读学校未享受相关资助政策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相关政策进行补发,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项目分配情况
见附表1-5
公告公示单位:唐河县教育体育局
通讯地址:唐河县文化路中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77-68950590;0377-68950899
主题词:唐河县教育扶贫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011120817139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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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08:17:1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