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来客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承办局党委交办其他事务。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调研督查室)。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法治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
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组织推动“放管服”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五)律师工作股。监督指导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股。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证管理股。监督指导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公证机构的申报、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初审和公证员执业证的初审;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八)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管理股。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初审工作。负责县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十一)综治信访股。制定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和维稳安全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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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06200757198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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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07:57:1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