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鳞选一批可以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畜禽粪污处理企业、农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不包括养殖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企业社会信誉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粮食、蔬菜、果茶等生产区域。同时,为提高示范效果,要求示范方尽量集中连片,单品种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规模大者优先。
3、耕地质量保护工作较好,粪肥还田质量高、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优良。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
4、企业自已堆沤粪肥要有粪污收集车辆、处理场地:委托第三方提供粪肥的企业田间地头建设有粪肥暂存场地。
5、实施主体不能重复享受农业粪肥(或有机肥)补贴。
6、须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推荐函。
二、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经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初验同意后,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咨询电话:13838785821)。
(二)专家评审。乡镇(街道)须提供实施主体推荐函,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条件等进行查勘评审,确定实施主体及还田面积。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4年6月19日
主题词:中共唐河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6190820016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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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08:20:0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