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依法执行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理和处理城市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类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清理遗存,遏制新增。减少存量,处置余量”的要求,采取“多管齐下,疏堵结合”的办法和网格化管理方式,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建设管理秩序,实现违法建设“零容忍、全覆盖、严打击、零增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整治范围
(一)整治区域
城市规划区所辖“六办”。即:文峰、滨河、兴唐、泗洲,东城、临港六个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内容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在建或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使用期限且未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自行拆除的;
3.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建设,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位置、面积、层数、立面、材质、结构的;
(三)整治要求
1.突出“六个必拆”
(1)顶风突击的违法建设必拆;
(2)影响公共设施的违法建设必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等情况的违法建设);
(3)“脸谱”违法建设必拆(侵占道路、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的违法建设);
(4)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必拆(影响河道、消防通道等情况的违法建设);
(5)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必拆(影响重点投资项目推进的违法建设);
(6)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必拆(群众多次举报,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
通过新闻媒体和发放、张贴《关于严格禁止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的通告》,悬挂宣传条幅、开通0377-68912319举报投诉热线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和讲解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违章建筑的危害,让群众深刻了解政府部门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做到入脑入心,家喻户晓,引导群众共同自觉抵制和制止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营造拆除违法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拆除方式
(1)自行拆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六个必拆”要求,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工作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组织人员帮助拆除。
(2)强制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项目,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强拆。
(三)总结验收阶段( )
1.严格督查和考核验收。唐河县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台账对拆除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验收。对依法控制、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不力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行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建设项目跟踪监控、违法建设监管绩效考核、奖惩等机制;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唐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主题词:唐河县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2161658007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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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2-16 16:58: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